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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巨人树幼儿园(北区)监控和电网完善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7-01 点击数:

成都市青白江区巨人树幼儿园(北区)拟对幼儿园监控和电网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特邀请具备相应条件的申请人参加“监控和电网完善”项目比选,现将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巨人树幼儿园(北区)“监控和电网完善”项目

(二)项目业主:成都市青白江区巨人树幼儿园(北区)

(三)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四路55号

(四)项目概况:新增30个点位的摄像头(此30个监控录像保存时间达3个月);电子围栏接入主机。

(五)工期:15个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六)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二、比选控制价

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三、确定成交人数量

拟确定1名成交人。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于2024年7月4日9:30将密封响应文件交至巨人树幼儿园(北区)办公室。

六、比选程序

(一)比选时间:2024年7月4日10:00

(二)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巨人树幼儿园(北区)

(三)比选方式:

1.成都市青白江巨人树幼儿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4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巨人树幼儿园(北区)采购工作领导小组3人,负责本项目比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推荐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等相关事宜。

2.本项目采购小组对有效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资格性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终止。

3.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也不得低于比选控制价的90%,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文件组成

1. 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法人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22年或2023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任选其一)

4. 提供2024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的公司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等。②也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原件。(任选其一)

5. 提供2024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的公司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①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票据或有关证明等。②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原件。(任选其一)

6. 供应商具有参与本项目的合法代表的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提供)

7. 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2)

8. 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3)

9. 售后服务方案

提供以上资料并装订成一份响应文件提交

八、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巨人树幼儿园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本项目无报名费,参与资格不得转让。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蒋老师028-83661729



                                    成都市青白江区巨人树幼儿园(北区)

                                           2024年7月1日


附件1 资格承诺函


附件2 技术参数响应表


附件3 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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