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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给即将毕业幼儿的一封信

作者: 时间:2024-04-23 点击数:

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首先恭喜您的孩子即将顺利完成幼儿园三年的学习和生活,毕业是一场远行,也是新的起点,相信您的孩子必将在未来的小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中健康成长。收到这封信后,请您详细阅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实施“三免一补“政策,即: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作业本费、课本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具体如下:

一、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在我区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期1250元。

3.资助流程: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资助。

4.申请时间:在秋季开学两周内完成申请。

5.申请材料: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孤儿证、本人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其它困难家庭学生应尽量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

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1.资助对象:在我区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特殊困难家庭且未住宿的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期625元。

3.资助流程: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资助。

4.申请时间:在秋季开学两周内完成申请。

5.申请材料:本人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材料。

三、宏志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我区公办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含孤儿)的非住宿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期1000元,初中每生每期1250元。

3.资助流程: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资助。

4.申请时间:在秋季开学两周内完成申请。

5.申请材料:低保证、孤儿证(或福利院开具的孤儿证明)、特困供养证。

家长每年9月开学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同时提醒您,目前以发放中奖类,助学金为名义的电信诈骗较为猖獗,请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泄露孩子和你的个人信息,不清楚的,请多向学校老师咨询,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祝愿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青白江区巨人树幼儿园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3680344

青白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8-6893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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